1、對報警器報警的錯誤認識
許多人認為(wei) :隻要報警器附近有油氣泄漏,就應該發出報警信號。不報警的話,報警器就可能出了故障,這種認識是錯誤的。
報警器的檢測對象為(wei) 空氣中的可燃氣體(ti) ,但隻有可燃氣體(ti) 濃度達到設定值時,控製器才發出報警信號,並不是有油氣就報警。
2、可燃氣體(ti) 報警器自身防爆設施損壞,並未引起足夠重視。
在使用中,經常有對防爆密封件損壞、鬆動、防爆管破裂等防爆設施損壞而無人問津的現象。
報警器的安裝地點屬於(yu) 易燃、易爆場所,特別是檢測器直接與(yu) 現場的可燃氣體(ti) 接觸,如防爆設施損壞而未及時維修或更新,當油氣泄漏時,就可能直接引起火災,不但起不到防災的作用,更造成了火源。
3、報警器(檢測儀(yi) )無防水罩或防水罩損壞
在使用過程中,有時會(hui) 有隨意摘掉防水罩或防水罩損壞不及時更換的現象。
報警器(檢測儀(yi) )有時被安裝在露天,如罐區、露天閥組、露天泵房等地;也有安裝在室內(nei) 距地麵0.3-0.6m高處,如下雨或衝(chong) 洗地麵,水很容易進入檢測儀(yi) ,極大影響檢測儀(yi) 壽命。
4、控製器無對應的報警器分布圖
在使用過程中,控製器操作櫃上無檢測器分布圖,當有報警時,無法及時、準確確認對應報警器的位置和釋放源的位置。
根據可燃氣體(ti) 報警器的有效檢測距離,室內(nei) 不得大於(yu) 7.5m,室外不得大於(yu) 15m,在許多危險裝置區域的報警器不止一個(ge) ,每個(ge) 報警器都有自己的監測區域和檢測範圍。而每個(ge) 報警器在控製器上都有一個(ge) 對應的報警設施,為(wei) 了便於(yu) 準確、及時地判斷釋放源的位置,在控製器應有檢測儀(yi) 分布圖。
5、隨意更改報警器的位置
在生產(chan) 裝置改動的過程中,隨意改動報警器的位置,造成報警器靈敏度降低或裝置內(nei) 出現檢測死角。
檢測點的確定是根據工藝裝置、裝備設施、可燃氣體(ti) 集聚等相關(guan) 方麵來確定的。在改建、擴建過程中,不考慮報警器的作用和檢測範圍,隨意更改檢測位置,必然會(hui) 造成檢測位置重複或存在檢測不到的地方。況且,在拆裝的過程中,由於(yu) 震動等原因還可能造成報警器靈敏度降低。
6、日常檢查不到位,這個(ge) 跟管理有直接關(guan) 係,按照《可燃氣體(ti) 報警器的使用規範》,應定期對可燃氣體(ti) 報警器進行檢查。每隔三個(ge) 月用標準氣體(ti) 進行檢測,看報警數值是否正確。
7、日常測試的方法不對,可燃氣體(ti) 報警器的說明書(shu) 裏有這麽(me) 一條:嚴(yan) 禁用高濃度氣體(ti) 對探測器進行接觸,經常性的高濃度衝(chong) 擊,容易導致傳(chuan) 感器的失效。
8、檔案資料不全
可燃氣體(ti) 報警器無專(zhuan) 人管理,檔案資料不全。可燃氣體(ti) 報警器作為(wei) 重要的安防設備,應設專(zhuan) 人管理,健全所有基礎資料。加強維護保養(yang) ,並有相關(guan) 記錄。